酒店員工考勤制度_酒店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1. 在考勤機進行上下班考勤登記是每一位酒店員工的應盡職責,酒店所有在編、在崗人員 均適用于本制度。每位員工都應在工作日,按照酒店規定的工作時間,在考勤機進行上下班考勤登記,并確保記錄完整。人事部會隨時對考勤機記錄的信息與部門的出勤記錄、實際出勤進行核對,若發現不相符的情況,將按照酒店績效考核制度對部門經理和部門考勤員進行處罰。
2. 考勤機系統設置的有效簽到時間為規定上班時間前30分鐘內,有效簽退時間為規定下 班時間推遲1小時內。
3. 每位員工都應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到達酒店,穿戴好全套制服,以規范的儀容儀表,按照 排班表規定的工作時間及工作班次向所屬部門報到后準時開始工作。
4. 除按照酒店請假流程審批的假期以外的其它缺勤,將根據其缺勤時長并參照酒店相關制 度進行遲到、早退、曠工等處理。對于未經批準而缺勤的員工,在缺勤超出1小時后,部門經理應在2小時內書面告知人事部,以便采取適當的措施。
5. 各部門有責任在本部門內登記、保存其員工的上班、下班二次考勤記錄,人事部負責抽 查核實。
6. 如遇緊急情況(上班途中遇緊急事故或突發疾病等),造成員工無法準時上班,應盡快 通知或至少在工作開始前1小時以上通知部門經理,并于到崗后2小時內持部門經理簽字的證明到人事部登記。
7. 因工作原因未正??记诘娜藛T,須在24小時內持部門經理、總經理簽字確認的《考勤 記錄調整單》到人事部登記,但仍須在考勤機進行考勤以確認到達、離開酒店的時間。
8. 在工作時間內,若要離開工作崗位,則必須首先獲得直屬上級的同意及部門經理的批準。
9. 關于排班:
1) 酒店所有崗位工作班次及工作時間的設置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部門需要增加、減少、 變更班次,須部門經理報經總經理審批后,送交人事部備案執行。
2) 在遵守酒店關于排班、排休的相關要求的前提下,各部門自行安排員工的排班,在本部 門內周知,并在每月25號將部門經理簽字批準的次月《排班表》送交人事部備案。
3) 部門經理要合理安排本部門員工工作時間和班次,以保證在工作時間內、節假日期間以 及員工用餐期間其部門、工作區域有人在崗、值班。員工餐用餐時間為每餐半小時。
4) 若需要進行調班,當事人須提前填寫《考勤記錄調整單》,經所在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 報人事部備案。人事部將依據有效單據,對人員排班、出勤情況進行調整,對考勤記錄進行確認。
5) 十二小時工作制班次進行排班后一般情況下不允許調班,若特殊情況需要調班,必須在 保證相關調班人員不連續工作24小時(兩個班次)的前提下調班。
6) 所有員工必須遵守其部門經理及酒店做出的關于休息日和工作時間的安排。
10. 酒店以考勤機記錄的信息確認每位員工的出勤情況。每月5號前,各部門須提交上月《部 門考勤月匯總表》。人事部在考勤機統計報表的基礎上核對各部門的考勤月匯總,形成酒店考勤匯總,并在報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報送財務部以作為計算人員工資的依據。
11. 部門申請加班,須按要求提前填寫《加班審批單》,無審批單的加班無效。臨時性應急 加班由總經理特批。
12. 關于公休的規定:
1) 非十二小時工作制班次的員工在正常出勤的情況下,每月享有四天有薪假期。若當月出 現事假、病假等無薪假情況,將依據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確定其應享有的有薪假天數。酒店以實際工作六天,可享受一天有薪假為計算依據。
2) 十二小時工作制班次的員工,按照十二小時工作制排班規律進行上班和有薪休息。若當 月有請無薪假情況,其記薪天數=應出勤天數-(無薪假班次數*1.5)天。
3) 新入職員工在進入部門工作的第一周無公休。對于十二小時工作制班次的員工,按照排 班出勤后,在月底進行考勤匯總時,其有薪假扣減一天,即無薪假相應增加一天。
3) 新入職員工在進入部門工作的第一周無公休。對于十二小時工作制班次的員工,按照排 班出勤后,在月底進行考勤匯總時,其有薪假扣減一天,即無薪假相應增加一天。
4) 在酒店運營需要并且加班申請獲得批準的前提下,主管級以下員工(不含主管級)當月 未進行公休,可享受全勤獎100元/人;若已公休但天數不足4天,剩余天數順延至次月休完。
13. 關于遲到的規定:
1) 員工超過上班時間1小時內未進行考勤機簽到及到崗的情況即為遲到。
2) A級遲到:遲到15分鐘以內(含),按10元/次進行處罰,計算當班出勤。
3) B級遲到:遲到15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含),按30元/次進行處罰,計算當班出勤。
14. 關于早退的規定:
1) 員工未到下班時間1小時內進行考勤機簽退或離崗的情況即為早退。
2) A級早退:早退15分鐘以內(含),按10元/次進行處罰,計算當班出勤。
3) B級早退:早退15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含),按30元/次進行處罰,計算當班出勤。
15. 關于曠工的規定:
1) 員工超過上班時間1小時以上未進行考勤機簽到及到崗、未到下班時間1小時以上進行 考勤機簽退或離崗的情況,即視為曠工。
2) A級曠工:曠工1小時以上,4小時以內(含),按60元/次進行處罰,不計當班出勤。
3) B級曠工:曠工4小時以上,開除處理。
4) 員工B級曠工一次、一周內連續或累計A級曠工兩次,酒店對當事人予以開除處理, 扣發全部未發工資及伙食費。
16. 員工因非工作原因在有效簽到時間前進行考勤機簽到、在有效簽退時間后進行考勤機簽 退,即為無效考勤,按30元/次進行處罰,計算當班出勤。
17. 員工因非工作原因在當班班次未進行考勤機簽到或簽退,按照A級曠工處罰;若在當 班班次未進行考勤機簽到和簽退,按照A級曠工處罰金額的兩倍處罰。 員工未按照部門排班上班,且無有效的《考勤記錄調整單》,按50元/次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