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規范公司員工的工作行為,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員工,包括全職、兼職、臨時工等。
三、考勤制度
工作時間:公司工作時間為每周40小時,每天8小時。具體工作時間根據部門和工作性質而定。
打卡制度:員工必須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前到達工作地點,并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后離開工作地點。員工應按規定使用指紋打卡機進行打卡。
請假制度:員工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到崗,應提前向直接上級主管請假。請假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遲到早退:員工遲到或早退應按規定辦理手續,并接受相應的處罰。
曠工:員工無正當理由未到崗工作,視為曠工。曠工應按規定接受相應的處罰。
四、管理制度
考勤數據統計:各部門應按規定將員工的考勤數據進行統計,并定期提交給人力資源部門。
監督檢查:人力資源部門應定期對各部門的考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違規處理:對于違反考勤制度的員工,公司將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包括警告、罰款、解除勞動合同等。
補休制度:對于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公司應給予相應的補休時間。補休時間應在加班時間內合理安排。
五、其他事項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由公司解釋并制定補充規定。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如有疑問或建議,請向人力資源部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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