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面積500平米以上、工程投資額100萬元以上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均應實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
2、進入施工現場的下列人員,均納入實名制管理范疇:
(一)建設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
(二)監理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包括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等;
(三)施工單位(含分包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施工員、勞務員等;
(四)建筑工人(含臨時用工人員)。
3、設立進出場門禁系統,采用人臉、虹膜進行電子打卡。
4、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每個施工日施工時間段內應通過建筑工人實名制平臺完成至少一進一出兩次打卡。
5、施工單位項目管理人員綜合平均到崗率連續2個月或1個自然年度內3個月低于60%的,取消觀摩示范工地、標準化工地和省優工程等資格,不推薦申報魯班獎。
魯班長,作為智慧工地實名制管理服務提供商,目前已為10000+項目/工地完成實名制終端硬件設備接入及數據采集,所有數據直接上報至省平臺,滿足監管部門對項目直報的所有要求,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