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勤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各級人員都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2.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勞資處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由綜合處或專人負責;
3. 各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匯總報勞資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五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匯總報公司人事部勞資處。
出勤:√ 事假:×
病假:○ 曠工:△
婚假:+ 喪假:±
產假、探親假:□
1. 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2. 一般員工請假4天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天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3. 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天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天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
4.帶薪事假的天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天;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天;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天;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天;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天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天數者,不足的天數按加班處理。
1. 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2. 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含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
3. 到醫院看病,給假半天,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天記事假考勤。
1. 因公負傷,因工致殘,持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期間工資照發;
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鑒定后,以工傷處理。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天。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歲、女24歲)者增加婚假6天;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4天;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1. 產假一般為57天,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天,雙胞胎產假為70天,產假應產前產后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
2. 符合晚育年齡(女24歲)并領取獨生子女斑點者產假為70天。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天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記錄考勤;
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4.各處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的休假證明準假;
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三天的計劃生育假;
6.員工如果一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