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履職是近年來嚴查的一個環節,全國多個省份不斷加大對項目經理到崗履職的監管。

甘肅:18年8月,對31個不到崗或不履職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停止執業1年。
江西贛州:因項目班子人員連續2-11個月未落實到崗履職,21家建企被暫停投標,55人暫停執業。同時要求,建造師每月考勤時間不少于22天。一個月考勤未達標,在整改期限內或整改未到位或考勤項目正在實施電子考勤期間,不得參加新招標項目的投標或擔任直接發包項目相關崗位人員。連續二個月及以上考勤未達規定時間到崗履職的,在整改期限內或整改未到位期間,其所在施工單位不得參加我市新招標項目的投標或承接直接發包項目的施工業務。仍不整改的,責令項目停工并對工程項目進行全面檢查。無故連續3個月以上缺勤的個人,處以暫停擔任贛州市轄區內項目管理人員一年。
福建:工地現場核查,重點是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項目總監。現場核對文件簽字,現場(電話)詢問;現場通過微信發送身份證和簽字照片檢查施工現場有無辦公桌、詢問開機密碼詢問塔吊和施工升降機數量等。
湖南:開展“標后”稽查,重點核查施工和監理關鍵崗位人員履職,資質掛靠和違法分包、轉包。
安徽:實行“人臉識別+工時”雙重考核(IFA系統)。2017年,一次性通報近600個項目經理!
河南周口:1、建設單位:建立日常考勤制度,每日對項目經理、項目總監考勤不少于1次。2、項目經理:每月在施工現場帶班生產時間,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3、項目經理累計3次不在施工現場,下達整改通知書并約談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