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關于做好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補充通知》。根據通知,明確:1.自查自糾期限延長至:2019年3月31日,已結束。2.全面排查時間順延至:2019年8月底。3.指導督促時間順延至2019年11月底。
處 罰
針對個人:1.撤銷其注冊許可;2.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3.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并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
針對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1.撤銷其注冊許可;2.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3.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并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4.通報其實際工作單位和有關國家監察機關;
針對企業:1.予以通報;2.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并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向社會公布;
針對中介等機構:1.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2.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