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眾所周知在我國企業承擔的社保幾乎占工資成本的近四成,實施勞務實名制無疑將這部分原來未體現或體現很少的一部分成本陽光化,而當前我國建筑用工成本已由原來的20-30%上升到占整個工程成本的30%以上,這無疑大大增加了建筑企業的用工成本,直接消耗企業的利潤,這對已經微利、白熱化競爭的建筑市場、建筑承包企業無疑雪上加霜,如不改進現行的報價機制與市場競爭機制,估計很難有建筑企業愿意真正推行勞務實名制。推進勞務實名制時扭扭怩怩的坎,想推又不愿真正地推,推進意愿打折。從明面上講,推行勞務實名制可以,勞務用工信息明明白白,工人們進出項目部大門都有記錄,或刷卡或刷臉或打指紋等,通過每天顯示的顯示屏登記記錄,同工資發放對接起來,直接將工人工資打入銀行卡里,有理有據。
雖說如此,但行業推行勞務實名制是好事,是我國建筑用工制度改革中重要的一環,以用工方式改革推行我國產業工人的發展為我國建筑產業升級注入動力是一個長期的課題,如何推動行業各方闖過這三關還需要更多配套政策的出臺與支撐,建筑行業勞務實名制不能簡單“實名”了之,相信隨著勞務用工企業自律,勞務用工的自覺、勞務工人的自愿,勞務用工實名制走向“真實”是必然的,相信這天也很快會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