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統目的與依據
目的:該系統旨在根治工程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規范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切實維護農民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依據:系統的建立依據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以及《貴州省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實施意見》等法規政策規定。
二、系統適用范圍
該系統適用于貴州省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建筑、市政、交通運輸、水利、能源(含電力)、鐵路、民航、通訊、礦山及基礎設施建設的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城市園林綠化等各種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建設項目。生產型礦山、農田建設、土地整治和工程技術改造等項目也參照執行。
三、系統主要功能與要求
工程項目信息管理:
施工總承包企業需在項目取得施工審批手續或簽訂施工合同后的10個工作日內,報告屬地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并在貴州省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登記項目信息。
工程項目停工、完工或復工時,需及時在平臺上變更項目建設狀態。
實名制管理設施:
施工合同額不足400萬元或施工合同期限不足6個月的工程項目,需通過平臺填報項目和農民工基本信息,實施臺賬式管理。
施工合同額400萬元以上且施工合同期限6個月以上的在建工程項目,需配備必要的軟硬件設施設備,采集并上傳實名制管理數據。
施工現場管理:
建設單位需在招標文件和合同中明確實名制管理要求,并監督各參建單位開展實名制管理。
總包單位對所承接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分包單位負直接責任。
總包單位需在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負責實名制管理的具體工作,包括數據上傳、工資支付監督等。
未進行用工實名登記的人員不得進入項目現場施工。
總包單位需在施工現場設立農民工維權信息告示牌,明示相關信息。
數據管理:
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數據需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資全部結清后至少3年。
農民工可憑有效身份證件查閱個人實名制管理信息。
勞動用工大數據平臺開通農民工工資支付通知、查詢功能和拖欠工資的舉報投訴功能。
四、監督管理與激勵措施
監督管理: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負責本級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作。
各級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予以糾正、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進行處理。
激勵措施:
工程項目在勞動用工大數據平臺登記并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作為企業減免存儲工資保證金的必要條件。
對參建單位和相關負責人在招標投標、評獎評優等方面予以激勵支持。
五、違規處理與數據安全
違規處理:
總包單位、分包單位未依法落實實名制管理規定的,由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總包單位未按要求上傳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數據的,視為未實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按法規規定處理。
數據安全:
參建單位和相關單位應采取措施提高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數據質量,確保數據安全。
嚴禁有關部門和政府工作人員借推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的名義,指定施工企業采購相關產品或巧立名目收取費用。
系統應用
魯班長工地農民工實名制管理系統已廣泛應用于各類建筑工地,幫助工地實現了人員管理的規范化和信息化。通過該系統,工地可以更加高效地管理勞務人員出勤情況,確保工程進度的順利進行,并有效提高考勤管理效率。
魯班長是建筑工地實名制管理領域的知名品牌,致力于為政府提供實名制監管平臺搭建以及為建筑企業提供實名制管理解決方案。提供閘機、云考勤機、移動考勤等考勤方案,配套實名制管理系統,功能齊全,支持對接政府監管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