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背景與目的
背景: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積極響應國家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和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政策要求,逐步推行勞務實名制管理。
針對建筑行業存在的勞務管理不規范、農民工工資拖欠等問題,通過實名制管理手段加以解決。
目的:
規范建筑勞務市場,打擊冒名頂替、無證上崗等違法違規行為。
保障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確保工資按時足額發放。
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生產水平,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實施范圍與要求
實施范圍:
內蒙古自治區內的所有建筑工地均需實行勞務實名制管理。
涵蓋所有進入工地從事勞務的人員,包括農民工、技術人員等。
實施要求:
施工企業需與直接招用的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實名制登記。
勞務承包行為的勞務用工也需進行實名登記造冊,納入實名制信息管理系統。
名冊作為支付勞務費的基本依據,需至少保存3年備查。
三、管理平臺與功能
管理平臺:
內蒙古地區采用三級建筑從業人員實名制管理系統等平臺進行勞務實名制管理。
這些平臺集成了人員管理、考勤管理、工資管理等功能模塊。
功能特點:
人員管理:對每位進入工地的勞務人員進行實名登記,包括身份信息、技能證書等。
考勤管理:通過人臉識別、二維碼掃描等技術手段實現精準考勤。
工資管理:根據考勤數據和合同約定自動計算工資,并支持在線支付功能。
四、監管與處罰
監管機制:
內蒙古行業監管部門將監督建設單位、工程監理方、施工企業等各方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
設立施工現場務工農牧民工作辦公室,負責協調和監督各方用工行為。
處罰措施:
對違反實名制管理要求的施工企業和個人將依法依規采取通報、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標、記載不良行為、清出市場等方式給予處罰和懲戒。
五、實施成效與展望
實施成效:
內蒙古勞務實名制管理的推行有效規范了建筑勞務市場秩序,保障了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提高了建筑工地安全生產水平,減少了安全事故的發生。
促進了建筑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未來展望:
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和應用的不斷深入,內蒙古勞務實名制管理平臺將更加智能化、便捷化。
未來將繼續加強監管力度,確保實名制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實和有效執行。
綜上所述,內蒙古勞務實名制是內蒙古地區為了規范建筑勞務市場、保障勞務人員權益而推行的一項重要制度。通過實施勞務實名制管理,內蒙古地區在規范市場秩序、保障工人權益、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并將繼續推動建筑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