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一步加強項目經理、項目總監等現場管理人員勞動考勤
《2020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細則》對在建項目考勤提出新的要求,將平均每個項目考勤工人數、項目經理到崗率、項目總監到崗率、總包單位在項目配備勞資專管員情況作為考核指標,省住建廳已從2021年4月1日起每日動態更新通報相關考勤情況。請已接入市平臺的在建項目,于2021年5月1日前,在市平臺補充完整采集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及現場管理人員身份信息及職務崗位信息,省住建廳將根據身份信息對比數據庫來鑒別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是否符合相應注冊類。項目要配備勞資專管員,加強項目現場人員的聘用文件管理以備檢查;項目總包單位要嚴格加強施工人員進出工地現場考勤,做到進出項目必考勤。
二、進一步完善上傳用工實名制數據
根據省治欠辦《通知》要求,湛江市人社局已建立湛江市農民工工資預警系統,與市平臺實現數據共享,并向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進行數據對接。根據省要求報送的數據要求,市平臺新開發了工資保證金信息模塊、工資專用賬戶信息模塊、工資發放信息模塊并編寫了操作指南(見附件1)。請已接入市平臺的在建項目于2021年5月1日前,按操作指南在市平臺補充完整工資保證金、工資專用賬戶、工資發放信息等資料。
各縣(市、區)住建局應加強對轄區在建項目的管理,對已竣工驗收仍在實名制平臺上的項目,督促其盡快聯系平臺維護方,上傳竣工驗收資料,辦理市平臺的竣工退出手續。對新報建項目要加強督促盡快落實用工實名制,確保在建項目用工實名制管理全覆蓋。
三、更新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告示牌
各在建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于2021年5月1日前必須按照《轉發關于統一規范全省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告示牌設立的通知》(湛治欠辦函〔2021〕8號)的樣式(附件2)更新制作維權信息告示牌,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豎立,告示牌上要每月張貼上一個月的勞務用工考勤情況和工資足額發放情況,保障勞務工人的知情權,主動接受勞務工人的監督。
四、定期通報,納入誠信動態管理
從2021年5月1日起,市平臺將每月一次統計各項目與市平臺對接和上傳數據的情況,對未上傳數據、不及時更新數據、不落實考勤制度,實名制平臺中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到崗率低,平均每個項目錄入、考勤工人數較少,未開設工人工資專戶、未通過專戶發放工人工資的項目進行全市通報,各級住建部門應及時責令其限期整改;對限期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市住建局將于次月對項目的相關責任單位,按照《湛江市建筑行業誠信管理辦法(試行)》的扣分標準進行扣分,并聯合人社部門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有關規定給予嚴厲處罰。各縣(市、區)住建部門應加強與人社部門的聯系,及時向人社部門通報相關情況,對未落實用工實名制和工資分賬制管理工作或者在實施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施工企業,以及未落實主體責任的建設單位,依法予以處理,加大警示和懲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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