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出臺規定,自6月1日起,全面推行建筑工程項目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和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執行委托銀行按月代發工資辦法。

如此一來,工資款來源和施工企業占用、挪用工資款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并將遏制建筑企業惡意低價競標降低人工費行為,也能夠減少分包單位、勞務班組等工資發放中間環節,防止惡意欠薪、攜款逃逸等案件發生,同時還有利于各級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清欠機構實施動態監管,對于治理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十分必要。
《意見》明確,到2018年底前,農民工實名制和工資專戶管理制度覆蓋本市8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執行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覆蓋本市9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到2019年底均基本實現全覆蓋,力爭到2020年全市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
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按月將人工費撥付到工資專戶
2018年6月1日起,濟南市建筑工程項目開工前,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到市城鄉建設委清欠機構辦理實名制管理登記手續;農民工進場3日內,施工總承包企業應按要求通過網絡上傳實名制信息,并為農民工申辦“泉城平安卡”。
施工總承包企業應自主選定一家銀行作為監管銀行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以下簡稱“工資專戶”),建筑工程項目開工建設后,建設單位根據施工總承包企業每月提報的已完成施工產值中的人工費清單,按月將人工費撥付到工資專戶。
實行銀行按月代發農民工工資辦法
2018年6月1日起,施工總承包企業應與分包勞務用工單位簽訂《濟南市建筑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代發委托協議書》,每月審核確認用工單位編制的工資支付表,足額將工資通過工資專戶直接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銀行卡。
未認真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情節嚴重的企業將被列入全國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
按照相關規定,對未認真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造成不能按時足額撥付工程款中人工費部分的建設單位和未采取實名制管理、未落實工資專戶制度和委托銀行按月代發工資辦法的施工總承包企業,以及未能有效履行相關監理職責的監理企業,依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限制相關手續辦理、提高建筑勞務工資保證金繳存比例、信用評價扣分或降低信用等級、直至將其列入全國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等懲戒措施;同時,市城鄉建設委定期通報表揚先進單位和個人,給予相應激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