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對于項目經理、項目總監以及項目負責人的每月考勤打卡的天數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該規定在11月1日進行兩個月的試運行,到22年1月正式開始實行。
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落實實名制管理強化建設項目施工現場人員在崗履職的通知
一、人員范圍要求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工程師(安全總監)、安全員,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等項目質量安全備案人員。
二、在崗時間要求
備案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每月在崗履職時間不應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24天)。
備案技術負責人、安全工程師(安全總監)、安全員在項目施工時應全員在崗履職,因特殊情況不在崗的應履行請假手續,項目安排有資質和能力的人員補齊質量安全管理空白,但備案的技術負責人、安全工程師(安全總監)、安全員每月在崗履職時間不應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24天)。
備案的監理單位項目總監在崗履職時間應不少于15天。所有備案崗位人員不得出現連續5天未考勤且未請假的情況。
三、人員管理要求
納入智慧工地管理項目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工程師(安全總監)、安全員,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等項目備案管理人員均應在“成都市建設領域從業人員實名制管理系統”中進行實名認證,并在工地電子圍欄范圍內使用手機實名制考勤軟件真實記錄在崗情況。
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項目人員配備或項目考勤未達到規定標準的,系統將向相關企業負責人發出“人崗分離”預警信息。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違反在崗履職要求的,每月給予企業扣減信用分0.1分,有效期3個月;監理單位項目總監違反在崗履職要求的,每月給予企業扣減信用分0.1分,有效期3個月,技術負責人、安全工程師(安全總監)、安全員違反在崗履職要求的,每月給予企業扣減信用分0.05分/每人,有效期3個月。
魯班長專業提供項目經理到崗考勤解決方案,幫助施工項目經理有效落實考勤監管需求。
1、對于已購買魯班長考勤設備的項目,可把項目管理人員信息錄入到工地現有考勤設備,與其它建筑工人一起考勤,無需另外購買設備,降低設備成本,統一管理
2、對于未購買魯班長考勤設備的項目,可選擇購買魯班長智能工地閘機考勤機、云考勤機、手機考勤機作為項目經理人員考勤設備,其中魯班長手機考勤機手機考勤機是一款人臉識別考勤軟件,它只需安裝在手機上,即可實現移動考勤,方便攜帶,隨時隨地可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