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目標
以實名制信息采集試點工作為基礎,完成試點轄區內從業人員全員數據采集,逐步向我市其它區(市、縣)、開發區推行從業人員信息采集,建立健全建筑領域從業人員信息庫,有效掌握建筑業從業人員動態及流動趨勢,引導建筑企業合理用工,為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工作內容及流程
(一)開展試點工作(完成時限:2021年3月15日至4月9日)
首先在南明區、云巖區、觀山湖區、經開區開展試點,具體由各試點區域住建部門負責,督促轄區內在建項目各參建單位及從業人員完成信息采集,于2021年4月9日前完成。
(二)采集點地址及采集設備使用流程
信息采集點設于軌道交通1號線沿線站點。

(三)住建部門工作內容
1、試點區域住建部門應將轄區內在建項目從業人員數據采集工作納入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內容,制定督導計劃,分片分項目督促、引導區域內在建項目各參建單位及從業人員在試點工作時限內完成人臉、身份證信息采集;及時跟進采集完成進度,確保轄區內全員采集工作,確保試點工作按期完成。
2、試點區域住建部門負責收集統計轄區內各在建項目從業人員信息采集情況,并將匯總數據報市建管處。
3、貴陽市建管處組織軟件公司結合“智慧工地數字監管服務平臺”進行人員數據對比分析。并將比對差異結果反饋試點區域住建部門,以便跟蹤實名制信息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南明區、云巖區、觀山湖區、經開區住建部門要制定方案,安排專人負責、明確職責分工,扎實開展試點工作,確保在時限內完成轄區建筑工地從業人員信息采集工作。
各在建項目的建設單位應加大宣傳力度,制定采集人員分批次采集時間計劃,明確職責分工,專人統計跟蹤,督促各參建單位及從業人員有序前往采集點,確保在時限內完成建筑工地從業人員信息采集工作。
(二)適時總結上報。南明區、云巖區、觀山湖區、經開區住建部門要認真推進實施建筑業從業人員信息采集工作,試點工作期間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反饋市建筑管理處;試點工作結束后,分析總結經驗和存在問題,于4月12日前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及匯總表。根據試點情況,貴陽市住建局將進一步制定完善建筑領域從業人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修改完善相關標準制度,適時在貴陽全市范圍內推行實施從業人員信息采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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