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今年以來泉州市已實現房建、市政項目施工勞務實名制和工資專戶監管預警平臺全市覆蓋,實施信息化監管取得成效,截止12月31日,全市納入實名制監管預警平臺的項目累計1296個,目前在建項目763個,累計采集從業人員信息168519人;全市共計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1343個,在建項目通過專用賬戶發放農民工工資覆蓋率持續提升,全市通過專用賬戶由銀行代發工資且錄入到實名制監管預警平臺總金額為427238.47萬元。各縣(市、區)有關情況詳見附表一。
(一)實名制監管預警全覆蓋。以信息化建設為手段,通過實名制平臺監管預警的實時共享信息,層層落實企業工資支付和清償主體責任,強化失信懲戒,營造清欠根治氛圍,多數工程項目部基本能夠按月發放農民工工資。
(二)施工現場人員考勤率提升。通過實名制平臺動態管理,強化對工程項目標后監督,全市施工、監理項目部管理人員實行人臉考勤常態化,施工、監理單位合同承諾派駐人員出勤率得到提升。
(三)建筑工人工資支付制度完善。泉州市各級、各單位積極開展了多種形式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強化企業工資支付的法制觀念,增強執業人員到位履職意識,健全建筑工人工資支付制度,逐步完善了建筑用工和工資保障法治環境。
二、存在問題
(一)實名制考勤設備安裝滯后。部分項目已辦理施工許可開工建設,但未及時安裝實名制考勤設備,未將施工現場全部從業人員納入實名制信息化管理。
(二)人員信息維護不及時。部分工地考勤設備成為擺設,管理人員未納入人臉識別考勤;部分工地實名制管理系統內人員信息未及時更新,已退場人員未辦理系統終止考勤手續,新進人員未及時錄入,系統內人員基本信息與銀行代發工資人員信息不一致,工地考勤人數與實際相差較大。
(三)總包代發制度落實不到位。部分項目總包單位未及時開設工資專用賬戶,或已開設賬戶,但未通過專用賬戶發放工資。
(四)個別企業出現拖欠工資現象。
四、處理意見
(一)對2020年下半年以來實名制落實不到位,項目部備案人員未到現場履職、安裝不符合要求的考勤設備或存在考勤造假的工程項目及其施工、監理單位給予通報批評(詳見附表二)。
(二)對有關部門反饋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群體信訪事件的施工企業(詳見附表三),根據有關部門處罰結果,依照《泉州市建筑施工企業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列入黑名單管理(自文件發布日起,期限半年)。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機制。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建市[2019]18號),充分利用泉州市建設工人實名制與工資專戶監管平臺,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強化監管力度,嚴格落實實名制制度,加強對施工、監理項目管理人員及一線作業人員的考勤,全面查找、實時掌握欠薪問題和隱患,健全臺帳、摸清底數,全面提升監管效能。
(二)嚴懲違法行為。保持治欠高壓態勢,用好用足《條例》規定的各項監管和懲戒措施,按照職責分工,對查實的相關違法問題,依法予以嚴懲,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對歷史欠薪陳案積案,要限時清零,確保案結事了;對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時曝光,形成有力震懾。
(三)落實整改工作。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圍繞實名制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舉一反三,認真對照,自查自糾,加強對項目整改情況的跟蹤督查,堅決遏制項目備案人員不到位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發生,對發現的各類問題,要督促限期整改落實到位。
各地應于元月15日前將通報項目的整改情況報送市住建局建筑業科,對整改不到位的項目,將聯合人社等有關部門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采取責令停工整改、行政處罰等措施,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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