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條“完善建筑市場主體清出機制”明確了在全省范圍內每年開展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各級住建主管部門核查本級權限內取得資質的企業;不低于5%動態核查抽查比例;5類重點動態核查情形;作為“掛證”行為查處的情形。
第2條“進一步規范建筑業企業重組、分立、合并”明確了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重組、分立、合并審批事項中幾種需納入核查的情形以及核查的內容。
第3條“資質申報試行‘告知承諾制’”明確了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企業和獲得“湖南省建筑強企”稱號的企業辦理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增項等審批手續時,可采取承諾方式;在6個月內組織對企業申報的業績進行實地核查;采用告知承諾方式取得的資質未經業績實地核查,不適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第一款的規定。
第4條“加強施工承包合同履約擔保”明確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擔保方式;履約擔保和支付擔保的內容和要求;擔保金額應為施工承包合同價款的5%-8%;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在項目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環節和日常監督工作中對發承包人擔保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5條“加強項目關鍵崗位人員實名制管理。”明確所有在建項目應使用實名制人臉識別考勤機設備對關鍵崗位人員進行考勤;項目關鍵崗位人員在項目開工前必須通過“湖南智慧住建”微信公眾號進行人臉驗證,人臉驗證信息將進入“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和“省實名制平臺”,并傳輸至各在建項目實名制考勤設備,作為主管部門到崗履職、標后稽查等檢查工作中的比對依據。
第6條“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明確了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自2020年12月31日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標時,持有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不再具備擔任項目負責人資格。
項目關鍵崗位人員實名制管理,找魯班長,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有實力團隊自主研發對標實名制管理的產品及系統,根據不同項目實名制考勤需求,研發出工地實名制通道閘機、云考勤機、手機考勤機等產品,適用于封閉式及非封閉式線性工程等項目實名制考勤,其中手機考勤機具有可移動、靈活考勤、不受地域空間限制、隨時隨地考勤等特點。